大数据将对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带来全新的动力。作为一种伟大的革命性动力,大数据的运行及其作用的发挥,需要我们做好各方面的准备,而这其中的一个关键,是与社会体制变革相适应的人们的思想变革。质而言之,就是大数据时代要求人们的思维方式进行一次深刻改造。
目前,在报刊文献和各种媒体中,大数据这个概念,几乎是处处可见、不绝于耳;同时,学术界的学术研究,使人们对大数据的理性认识水平不断提高。有学者认为,2012年世界迎来了大数据元年,而2013年则是中国的大数据元年。正是因为如此,从世界到中国的学术界,特别是科技界,大多数人都比较一致地认为,我们已经进入到大数据时代——一个全新的信息时代。
大数据将为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带来全新的动力。大数据的运行及其作用的发挥,一方面需要相应的社会条件,另一方面它也必然会创造出自己所需要的全新的社会条件。很显然,要迎接这样的革命性的新科技时代,需要我们做好各方面的准备,而这其中的一个关键,是与社会体制变革相适应的人们的思想变革。质而言之,就是大数据时代要求人们的思维方式进行一次深刻的改造。
大数据时代需要实证思维
这个问题的解决,首先是需要我们对大数据这个概念有一个真正的科学认识。现在的一些权威性研究性机构和文献,都在试图对大数据进行学术性的界定,其观点,大体上比较一致。什么是大数据呢?美国、英国等国家的有关专门机构和专业刊物上,对大数据概念的内涵都提出了自己的解释,我国的有关机构,特别是专业学者,也同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独立学术见解。综合起来看,基本观点主要是,所谓大数据是指一般传统工具无法处理的海量的、高增长率、多样化的信息资源;大数据反映的是网络时代的一种客观存在,即那些难以用传统工具认知的有巨大挑战性质的数据;大数据是指那种无法在一定时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处理的数据集合;如此等等。因为大数据作为一种巨量的数据集,能够从其中挖掘出各种有价值的信息,所以日益受到重视。
从这些界定中可以看出,大数据是超出了传统意义上的、极其巨大的、具有特殊价值的数据信息资源。但是,对大数据这样的界定,仍然是一种实体性质的描述,所以,还不能说是揭示了它的本质。那么,大数据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在我看来,所谓“大数据”,已经不是一种具体的物理时空概念,而是一种哲学理论层次上的科学概念,也就是说,大数据本身已经具有了高度的理论抽象性质。据此,我们还可以大胆做出这样的判断:大数据已经不是一种具体的物质实体,本质上是一种抽象的哲学概念。面对着物质发展的这个崭新世界——大数据,我们那些常规的认识方式,已经不可能深刻认识它的特殊本质特征了,这就决定了在大数据时代,我们在认识领域必须来一次思维方式的根本性改造。
大数据作为人类实践和认识的一种特殊形式、特殊成果,要求我们对长期以来形成的经验主义主观演绎思维方式进行认真改造,牢固形成客观理性的实证思维方式。
作为现代科学认识形式的大数据,标志着自然科学已经走进了理性认识即理论认识的领域,这本身意味着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克服方法论上的经验主义,而代之以客观理性的实证思维方式。对这一点,恩格斯是有先见之明的。他说过:“经验自然科学积累了如此庞大数量的实证的知识材料,因而在每一个研究领域中系统地和依据其内在联系来整理这些材料,简直成了不可推卸的工作。于是,自然科学便走上理论的领域,而在这里经验的方法不中用了,在这里只有理论思维才管用。”
如果我们认真思考一下就可以明白,对作为现代科技发展高级阶段的大数据的研究和运用,仍然靠以经验主义为基础的那种演绎思维方式来进行,不走进理性的思辨思维即理论领域中去,显然是不行了。这就是说,在面对着大数据这个现代高科技形式,思维方式的根本改造,已经是不能回避的事情了。当然,在这里,我们所面对的大数据,毕竟是处理信息数据这样的客观问题,所以,不能搬用纯粹的理论思维,而必须运用以理性为基础的实证思维方式。这里所说的理性实证思维,是指以理论形态的信息数据这样的客观根据,来证明结论的真理性。认识论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这样的思维方式,能够在更高的理论层次上达到追求真理的目的,从而避免经验主义思维方式的弊端。
大数据时代塑造开放性思维
大数据这样特殊的高新科技发展形式,它的正常运行和充分作用发挥,另一个重要条件,是要求我们克服各种各样实际上的封闭性思维方式,树立起真实的开放性思维方式。
很显然,大数据时代思维方式的这种改造,是由大数据本身的本质特征决定的。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一个地区、一个国家,还是在世界范围,大数据的形成和运行,是以一种真正的开放形态存在着的。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不管是在什么样的范围里,没有真正开放的社会环境,就不可能有大数据这样高科技形式的真正存在,这样的现代高科技也不可能发挥它的特殊作用。
我们这里所说的大数据的开放性,是指它本身的无限发展特点。我们可以想象,就任何一个数据集合本身而言,无论是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不存在一种量的框框,因为它总是处在一种不断的生生息息的发展过程中。这就决定了大数据的存在和运行是没有边界局限的,也就是说,对大数据来说,不存在地区界限、国家界限;这个事实本身也在告诉我们,任何一种大数据、每一种数据本身是开放性的存在,各种数据之间也必然是互相开放着的,否则,它们就不成其为大数据了。实践证明,大数据这种彻底的开放性本质,对思维方式的改造是具有革命意义的。
大数据的这种特殊本质,要求我们必须以完全开放的心态对待它的运行和发展,从而形成与大数据本身相一致的广阔思想视野,这样才能把大数据真正视为各个地区、各个民族、各个国家的共同财富,互通有无、共有共享。这恰恰是真正的开放性思维方式的本质要求。
大数据时代所要求的开放性思维方式改造,对于我们目前的社会科学研究,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研究,是非常重要的,而且也是社会科学深入发展的一个契机。因为,我们在这方面的许多研究工作,实际上还是在封闭的状态中进行的,特别是在世界范围内,更是如此。事实证明,这样的研究方式,无异于把自己禁锢在某种理论框架中走投无路,或者是陷入某种思想深坑不能自拔。出路何在?在广阔的开放视野中,放眼世界,走人类文明发展的共同道路。
大数据时代呼唤多元性思维
大数据科技形式的正常运行、其作用的充分发挥,还有一个重要条件,这就是要求我们把一元性思维方式改造为充满活力的多元性思维方式。事实证明,由大数据催生的这种思维方式改造,其意义远远超出了大数据的运用范围,它的深刻影响将在各个方面显示出来。
大数据为什么会催生思维方式的这种根本性的改造呢?这里涉及对大数据之“大”的科学理解问题。一般来说,数据之“大”,与数据之“多”是具有相同意思的。当然,这里说的“多”,并不仅仅是个实体量的概念,而是数据——信息之质与量统一的表现形式。这就是说,大数据不仅是一种极为巨大数量的信息群,而且同时也是各种各样不同性质数据形成的信息集。这样,就必然形成各种各样不同性质数据的独立并存,这就是我们称之为大数据的多元性存在之本来意义。很显然,大数据存在和运行多元性的这个客观事实,要求我们对其所应该形成的正确思想反映,在逻辑上只能是多元性思维方式,而绝不应该是单一性思维方式。
为了适应大数据时代的要求,甚至可以说,为了迎接高新科技时代的到来,我们必须对一元性思维方式进行根本改造,代之以多元性思维方式。从本质上看,所谓“大数据”,是一个实际上的多元世界,丰富多彩的世界,异彩纷呈的世界,个性鲜明的世界,因而是一个充满了活力的世界。这个科学技术发展的事实,必然要求我们改变陈旧的思维方式,破除一元性思维方式,确立起一种能够正确反映这个新科技时代的世界本来面目的那种多元性思维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的鲜活经验告诉我们,面对着充满活力的现代社会,特别是高新科技带来的勃勃生机,必须下决心改造各种陈旧的思维方式,更快地确立多元性思维方式。
在现代科技发展中,通过思维方式的改造,特别是确立开放性、多元性思维方式,其意义不仅有益于科技事业发展本身,而且还会推动社会的发展。因为这种开放性、多元性思维方式的形成,意味着整个社会正在朝着自由人的联合体这一历史性方向前进。虽然这只是一个起步,但是,却具有极为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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